张家港房地产建设工程“包死价”合同纠纷案例
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约定“包死价”方式签订合同,但是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于这种变化,双方在工程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约定的“包死价”合同是否有效,张家港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律师曹辉团队请看案例简介;
一、案情简介:
2012年8月2日,团队的当事人A建筑公司为B先生建造一栋4层小楼,合同商定包死价640万元。合同签署后A公司严厉依照B先生提供的施工图实行了施工义务,并按商定将该4层小楼托付B先生。
但结算时双方发作争议,B公司以为合同是包死价,只同意按合同商定的包死价结算。
A公司以为施工图设计发作变卦,工程量、工程造价上都大大打破了原始设计,合同原商定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因业主的变卦而大幅进步,主张按变卦后的实践施工图工程量进行照实结算。双方无法达成造成分歧。
二、张家港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律师曹辉团队案件进入诉讼:
2015年4月2日团队代理A公司对B公司提起诉讼,请求B公司按应依照变卦后的实践施工图工程量停止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纠葛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立工程的计价规范或者计价办法有商定的,依照商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卦招致建立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规范发作变化,当事人对该局部工程价款不能协商分歧的,能够参照签署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或者计价规范结算工程价款。
三、张家港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律师曹辉团队案件结果
依据前款规则我代理A公司申请对工程造价惊醒了重新审定,最终被法院承受,追审定结果显现工程造价为746万元,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家港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律师曹辉团队这个按案例启示我们,在建立工程合同实行过程中,假如发作设计变卦,招致结算金额大幅增加或减少,双方当事人要及时洽商达成补充协议,这样才干表现公平的准绳,以防止双方事后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