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应包括什么内容 张家港拆迁律师

    张家港拆迁律师曹辉团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应包括什么内容?城市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该包括的内容是征收的范围、征收时间、补偿标准等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张家港拆迁律师曹辉团队: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非法强拆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张家港拆迁律师

    下一篇:认清城市房屋拆迁中违法评估现象 才能维护合法权益
    ▁▁▁▁▁▁▁▁▁▁▁▁▁▁▁▁▁▁▁▁▁▁▁▁▁▁▁
    友情链接: 江苏政务服务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CaoHuiLawyerTeam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电话: 15950957995 法律热线

    (微信同号) 立即拨打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