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港律师 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张家港律师 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1、方式与人数,根据转包的方式及转承包人的人数,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转包的形态可分为: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所谓直接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所谓变相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经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别人即变相的转包。
     
    张家港律师 

    1、方式与人数
    根据转包的方式及转承包人的人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
     
    所谓直接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
     
    所谓变相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经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别人即变相的转包。
     
    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两者只是方式的不同,并无本质的区别,其实质均是转包人不实行原合同中全部的建立工程任务,而由转承包人实践完成全部的建立工程任务。
     
    因而,建立部明白规则,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驻项目经理管理,不停止质量、平安、进度管理,不按照合同商定实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别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别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2、转包次数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根据转包的次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一次转包与层层转包。
      
    所谓一次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立工程后,不实行合同商定的义务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转给别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别人承包后不再转让的行为;
     
    所谓层层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立工程后,不实行合同商定的义务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转给别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别人承包后工程被再次或数次转让的行为。
      
    3、转包对象
      
    根据转包的对象,转包的形态可分为: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转包,施工转包,勘察转包、设计转包;施工转包又能够分为施工总承包转包,专业工程转包。
      
    工程总承包转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建立工程后,不实行合同商定的义务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转给别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别人承包的行为;
     
    施工转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承包建立工程后,不实行合同商定的义务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施工义务转给别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施工义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别人。
     
    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人转让全部工程施工义务的属于施工总承包转包,专业承包人转包全部的专业工程施工义务的属于专业工程转包;
     
    勘察转包是指勘察承包单位承包建立工程后,不实行合同商定的义务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勘察转给别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勘察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别人承包的行为;
     
    设计转包是指设计承包单位承包建立工程设计任务后,不实行合同商定的义务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设计任务转给别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任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别人承包的行为。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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