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哪个律师好: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不能够转包其主体工程?
张家港哪个律师好曹辉团队:即便经过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也不能将承包的建立工程主体构造转包给第三人。依据法律规则,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能够将本人承包的局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里的“局部工作”不包括建立工程测主体构造。
即便经过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也不能将承包的建立工程主体构造转包给第三人。依据法律规则,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能够将本人承包的局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里的“局部工作”不包括建立工程测主体构造。
张家港哪个律师好曹辉团队: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能够与总承包人订立建立工程合同,也能够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立工程肢解成若干局部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能够将本人承包的局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义务。
张家港哪个律师好曹辉团队: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制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制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立工程主体构造的施工必需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张家港哪个律师好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