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律师 建立工程中直接承包和分包的含义是什么?
建立工程合同能够依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能够分为直接承包和分包两大类。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能够将本人承包的局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建立工程的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立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立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由该承包人担任工程的全部建立工作,直至工程完工,向发包人托付经历收合格契合发包人请求的建立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建立工程中直接承包和分包的含义是什么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立活动中多有运用的发承包方式,它有利于充沛发挥那些在工程建立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气、丰厚的经历和组织管理才能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
综合谐和工程建立中的各种关系,强化对工程建立的统一指挥和组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进步投资效益。
在建立工程的发承包中采用总承包方式,对那些缺乏工程建立方面的特地技术力气,难以对建立项目施行详细的组织管理的建立单位来说,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也契合社会化大消费专业分工的请求。
为此应当倡导对建立工程实行总承包,发包人能够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总承包人完成,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立的全过程向发包人担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与总承包方式相对应的,是单项任务的承包,即发包人将建立工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与其签署相应的承包合同。
这种发包方式有利于吸收较多的承包商参与各项工程建立业务的招标竞争,使发包人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也有利于发包人对建立工程的各环节、各阶段施行直接的监视管理,这关于那些具有建立活动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工程建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才能的承包商来说是有利的。
建立工程中直接承包和分包的含义是什么
所谓的建立工程的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立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局部工程或某几局部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署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分包建立工程的,应当契合以下条件:
(一) 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只能将局部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
(二)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为避免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擅自将应当由本人完成的工程分包进来或者将工程分包给发包人所不信任的第三人,分包工程的必需经过发包人的同意。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每天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 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