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港市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依据是什么

    张家港市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依据是什么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情况有哪些呢?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依据是什么?一场民事诉讼下了,费用有哪些?都知道如果要发官司、提出诉讼,肯定会产生诉讼费用的,而这个费用是由谁承担呢。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请看详情:
     

      一、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依据是什么
     
      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
     
      1、败诉方负担。
     
      2、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的比例。
     
      3、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负担。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依据是什么
     
      二、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情况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
     
      三、民事诉讼费用有哪些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2、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五)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依据是: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给您最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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