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复核 死刑执行的流程是什么?请看案例解说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2019年年底被依法判处死刑的孙小果,按照最高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今日在云南省中级人民法院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件经过详情:


    1995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获得保外就医资格,因此并未被收监执行。


    1998年在非法保外就医期间又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7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再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孙小果出狱。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在1998年的判决,并与孙小果新犯罪行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02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法院复核,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即便是罪大恶极的孙小果案也进行了死刑复核
    孙小果死刑复核裁定书(来源:裁判文书网)


    什么是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权是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有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并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权利。是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死刑核准权在最高人民法院。

    在法治社会里,任何公民都有不受司法擅断侵害的权利。

    死刑核准,不但要保障无罪公民的不受非法追究,避免冤假错案,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申诉权。当下,有接受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反映阅卷难、会见难、面见法官难,在死刑复核阶段难以参与进去

    。死刑核准权统一行使,构建了司法审判权的内在制约机制。

    但在老百姓看来,法院是一个系统,会不会官官相护?这是合理的质疑。确保死刑核准工作不走过场,被告人正当权利得到尊重,恐怕还是需要多方力量的依法参与。除律师外,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是否应当发挥作用,如何发挥作用,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


    1.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2.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基本犯罪事实等情况;讯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15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签发执行令


    执行死刑判决,须有死刑执行令。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


    执行机关和期限


    执行机关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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