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诉合同诈骗罪的期限是多久 张家港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追诉合同诈骗罪的期限是多久 张家港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张家港知名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追诉合同诈骗罪的期限是多久?合同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请看,合同诈骗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以下是由张家港金牌刑事辩护律师、刑民交叉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大案、要案刑事辩护、专业擅长,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刑辩护、商事犯罪预防、金融类犯罪、公司类犯罪、税务类犯罪、等经济商事犯罪辩护与预防等法律服务,仗义执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曹辉团队专业性强、功底深、胜算大!)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些刑法犯罪我们是可以进行追诉的,因此对于每个刑事犯罪来讲,刑事诉讼法中都有关于其追诉期的规定,合同诈骗罪也不例外,那合同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张家港知名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合同诈骗罪追诉期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张家港知名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张家港知名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张家港知名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处罚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根据《刑事诉讼法》对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为15年。
     
    如果您有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或是了解张家港金牌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曹辉团队!从一个免费电话/微信咨询开启您的疑难、大案、要案刑事案件法律问题解决之门!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认罪认罚从宽新型刑事诉讼制度如何适用?

    下一篇:21人电信网络诈骗122万余元案例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
    ▁▁▁▁▁▁▁▁▁▁▁▁▁▁▁▁▁▁▁▁▁▁▁▁▁▁▁
    友情链接: 江苏政务服务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CaoHuiLawyerTeam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电话: 15950957995 法律热线

    (微信同号) 立即拨打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