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荣枝触犯了死刑 超过20年没被起诉是否可再追诉

    劳荣枝触犯了死刑 超过20年没被起诉是否可再追诉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什么是追诉时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潜逃23年,涉及三地、7条人命的命案逃犯劳荣枝是否能还追诉?劳荣枝案超过“20年追诉期”是否不再追究?劳荣枝潜逃超过了23年是否可以逃脱法律的严惩?劳荣枝当年的情况是怎样的?身背7条人命、潜逃23年的“女魔”劳荣枝落网了,会判死刑吗?劳荣枝潜逃了23年,如今她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是按新法还是旧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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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荣枝潜逃23年落网、该案已20年,是否超过了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
     
     
    一、超过“20年追诉期”是否不再追究?劳荣枝潜逃23年落网、该案已23年,是否超过了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
     
    背负7条人命,涉及三地、逃亡23年的著名女杀人魔劳荣枝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目前江西南昌市公安局警方已经赶赴厦门,准备将逃犯押解回南昌受审。该案已20年,是否超过了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潜逃20年是否可以追诉?下面就由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 什么是追诉时效?
     
    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对于犯罪已经过了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女逃犯劳荣枝落网,潜逃23年是否可以追诉要看具体案件情况。
     
    罪犯虽然已经潜逃23年,但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应追究刑事责任:
     
    1、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须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3、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并未超过追诉时效性的。
     
    5、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未超过追诉时效的。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 首先我们来看刑法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 劳荣枝当年的情况:
     
      劳荣枝当年的共犯法子英已于1999年7月23日被警方抓获,并于同年12月28日被执行枪决。
     
      劳荣枝在那时就已被立案侦查、列入了警方的抓捕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此种情况下。对于劳荣枝的审判将不再受追溯期限的限制,即使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20年之久,检察机关仍可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因此只有出现自首、立功等减刑情节,才会依法进行减刑,不会因潜逃的时间期限减少刑罚。
     
     
    结论:
     
    很明显,劳容芝案件属于“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这种情况,所以她就是逃30年40年,只要活着且落网,都会被追诉。这也就是说,无论劳荣枝的潜逃时间是否已经超过20年,她仍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二、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  身背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魔”劳荣枝落网了,会判死刑吗?
     
    劳荣枝潜逃了23年,如今她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1、按新法还是旧法审判?
     
      从劳荣枝潜逃至今已经20年之久,在这期间,我国于2017年对《刑法》进行了修订。
     
      如果对劳荣枝的恶行进行审判,将参照原《刑法》还是新《刑法》?
     
      在我国,“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约束过去的行为。”
     
      而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上,一般以“从旧兼从轻”为原则。
     
      即新法发生效力时的未决案件,原则上按照旧法处理,但是新法对该行为的处罚较轻的,应当按照新法处理。
     
      
    “因此本案原则上,应当依照劳荣枝最后一次实施犯罪行为时生效的法律进行审理。” 
     
      通过对比案发时适用的1997年“刑法修正案”和现在适用的“2017年刑法修正案”,新旧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没有改变。
     
      对于绑架罪的量刑更加细化,增加了情节较轻和致被绑架人重伤两种情况。但对于致人死亡的量刑都在死刑、无期徒刑的范畴内。” 
     
      
    2、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而对于劳荣枝的共犯法子英,当年也正是以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被判处死刑。
     
      因此,对劳荣枝的定罪量刑仍需法院结合相应证据作出最终判断。
     
    以上就是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身边有家人或者朋友潜逃的,尽快劝他们自首,可以找曹辉律师团队进行相应的法律咨询,或委托曹辉团队律师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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