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刑事律师、张家港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曹辉团队:十大贪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一览表,已经为大家介绍了,第一部分一、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刑法382条、383条、271条2款)和第二部分,二、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刑法385条、386条、388条、163条3款),下面为大家介绍第三部分,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量刑一览表: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388条之一)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数额较大(同受贿罪) | 3万元≤数额<20万元 | ||
其他较重情节(同受贿罪) | 1万元≤数额<3万元 | (一)多次索贿的 | |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 |||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同贪污罪(二)至(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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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数额巨大(同受贿罪) | 20万元≤数额<300万元 | ||
其他严重情节(同受贿罪) | 10万元≤数额<20万元 | 同上(一)至(四) | |
三、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数额特别巨大(同受贿罪 ) | 300万元≤数额 |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同受贿罪) | 150万元≤数额<300万元 | 同上(一)至(四) | |
张家港刑事律师、张家港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曹辉团队:以上是十大贪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一览表,的第三部分,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388条之一)下面请看第四部分:四、行贿罪(刑法第390条)定罪量刑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