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犯罪的三大类别 罪名分别是什么_张家港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张家港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曹辉团队:职务犯罪包括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请看详情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张家港刑事律师曹辉团队: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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