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曹辉团队:什么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特定款物有哪些?1. 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 2. 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 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请看详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对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规定。
特定款物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必须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七项款物,既可以是款,也可以是物。
所谓“救灾款物”,是指国家拨给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专项资金和物资;所谓“抢险款物”,是指国家拨给因自然灾害而出现危险情形需要抢救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防汛款物”,是指国家拨给防备水灾和汛潮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优抚款物”,是指国家拨给用于优待和抚恤优抚对象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扶贫款物”,是指用于扶贫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移民款物”,是指国家拨付的用于移民安置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救济款物”,是指国家用于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济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对特定款物进行认定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处罚。
2. 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高检发释字〔2003〕1号),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属于挪用救济款物。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3. 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挪用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复函》法研〔2003〕16号,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的利息补贴,不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的特定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