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实质要件有哪四个方面?曹辉团队
【张家港专业律师网】导读:出现借贷纠纷,到法院起诉到底需要具备那些条件?如果原告缺乏书面借据该怎么办?需要向法院提交那些材料?请看; 张家港专业律师网曹辉团队为您整理的说明内容:
借贷纠纷起诉的实质要件包括一下方面:
起诉的实质条件:有合格的原告,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起诉实质要件的审查具体来讲,主要是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其一,原告是否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二,是否有明确的被告;
其三,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其四,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乎条件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例如,借贷关系案件就应审查原告是否有书面借据,若无书面借据,有无其他必要的事实根据,二者皆无的,即使具备其他条件,亦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诉状的审判员、书记员共同署名。
二、起诉的形式要件:
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的副本。
起诉状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①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有代理人的,需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④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在规定书面起诉的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于原告书写起诉状困难的,又规定了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