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热线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特别注意
张家港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咨询热线: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要特别注意、 (一)未将通过招标投标方法获得的合理低价固定到合同中去,导致合理低价的丧失
(一)未将通过招标投标方法获得的合理低价固定到合同中去,导致合理低价的丧失
(一)未将通过招标投标方法获得的合理低价固定到合同中去,导致合理低价的丧失
比如业主方在招标投标中始终贯彻总价包干的方式结算,但是在施工合同中却约定了诸如“施工工程量按实计算”的条款,这将导致最终的结算方式成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如果工程量不大还好,如果大大超过预期,那么损失相当严重.
(二)签订黑白合同
所谓黑白合同就是除了约定一份需要备案的合同外(俗称白合同),另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俗称黑合同).白合同是给有关部门看的,黑合同才是承发包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的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黑白合同的认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也就是说,黑白合同按照白合同进行结算.
这样的认定方法很可能会损害业主方的经济利益.因此,我们有以下建议:
首先,尽量不签订黑白合同.如果要获得合理的低价,就要进行正式的招标投标.如果工程需要垫资,设法说服行政主管部门对含有垫资条款的施工合同予以备案也是行之有效的.
其次,如果要签订黑白合同,也要找合适理由,签订补充协议,并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