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1、股东不得退股为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之构成无效民事行为;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及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只考量;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有些什么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条件?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
1、股东不得退股为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之构成无效民事行为;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及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只考量;
2、股东可以将其对公司的出资进行转让,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如果与另一股东签订的是股权转让协议则受法律保护,如果想现有股东以外转让出资,则涉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决策机构
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二)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三)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就是指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
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
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
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有些什么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