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港7大工伤索赔金额如何确定?

    张家港7大工伤索赔金额如何确定?
     
    在面临工伤索赔状况时,很多人都会疑惑工伤索赔的数额是如何肯定的呢,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就细致为大家引见一下。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第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需契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规范。
      
    第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规范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域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规范报销。
      
    第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署效劳协议的医疗机构停止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契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规范的本条第三款规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第五,辅助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求,经劳动才能审定委员会确认,能够装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用具,所需费用依照国度规则的规范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求暂停工作承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第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求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担任。工伤职工曾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才能审定委员会确认需求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依照生活完整不能自理、生活大局部不能自理或者生活局部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规范分别为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的50%、40%或者30%。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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