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商标转让相关资料及一般流程
张家港知识产权律师曹辉团队:一个好的商标不仅能让消费者迅速的记住,而且会给拥有者创造很大的价值。很多企业往往会利用商标转让来进行盈利,进行商标转让已经是现在经济活动当中非常正常的事情了。但是也存在着有些人不清楚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张家港知识产权律师曹辉团队:企业商标转让个体需要的资料
1、公司转公司: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2、公司转个人: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3、个人转个人:
(1)转让人:身份证;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二、张家港知识产权律师曹辉团队:商标转让的流程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张家港知识产权律师曹辉团队:商标转让的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继承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
2、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注在实践中,大量的商标转让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
张家港知识产权律师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