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啃老族”盗窃价值2000多元财物怎样判刑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事情源于“啃老族”盗窃邻居财物被判刑,盗窃价值2000多元财物被判6个月罚金2000,请看详情:



    (以下是由张家港金牌刑事辩护律师、刑民交叉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大案、要案刑事辩护、专业擅长,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刑辩护、商事犯罪预防、金融类犯罪、公司类犯罪、税务类犯罪、等经济商事犯罪辩护与预防等法律服务,仗义执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曹辉团队专业性强、功底深、胜算大!)

    案例简介

      被告人尚某某找不到好工作,粗壮活又不愿意干,只能赋闲在家,当起“啃老族”。为了满足日常开支所需,他绞尽脑汁盘算着如何攫取钱财。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发财欲膨胀的被告人尚某某不顾这些,他决定从熟门熟户的邻居下手。

    2018年12月28日凌晨,被告人尚某某携带工具翻墙撬窗进入邻居李某家中,从二楼一房间内盗走价值993元的6件瓷器,为运走瓷器,又将被害人胡某停在院内价值1233元的电瓶三轮车盗走。案发后,被盗4件瓷器和电瓶三轮车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被告人尚某某家人赔偿被害人李某损失1500元,取得被害人李某、胡某的谅解。


    张家港刑事律师曹辉团队: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经认为,被告人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已退赃、退赔、缴纳罚金,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尚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判决。

    以被告人尚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


    张家港刑事律师曹辉团队:律师释法: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
    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
    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
    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曹辉律师承办的案件有幸作为年度10大典型案例,告诉你如何维权?

    下一篇:什么情况会判决婚姻无效
    ▁▁▁▁▁▁▁▁▁▁▁▁▁▁▁▁▁▁▁▁▁▁▁▁▁▁▁
    友情链接: 江苏政务服务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CaoHuiLawyerTeam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电话: 15950957995 法律热线

    (微信同号) 立即拨打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