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导读:借款50万,逾期后,我不仅连本带利还给对方,还向对方支付了违约金20万元,我的违约金能不能要回来?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受理案件后,依据相关司法判例,认为利息与违约金的总额以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24%为限。为当事人追回多支付的违约金部分。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一、基本情况:
张高翔(化名)求助曹辉律师称:2016年8月12日我向朱辉(化名)借了50万元,当时说的月息为1.8%,借款3个月周转,并写了协议,如果到期不能还上,朱辉让我再给他20万元的违约金,因为我没有按时还上朱辉的钱,推迟了不到一个月,我只好按照协议给了朱辉本金和利息,还有违约金。后来听人说,违约金加上利息朱辉要我还的太多了,我还能不能把给朱辉的违约金要回来。
二、案件结果:
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立即协助张高翔(化名)起诉,帮助张高翔要回了多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当事人张高翔表示很感谢曹辉团队。
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之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
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
据此,张高翔案件中利息加上违约金合计已经超出36%的部分,对方出借方朱辉应当返还。
50万,一个月利息最高是2%,三个月利息是30000元,按照36%计算,三个月合计为45000元,朱辉让张高翔支付利息加违约金合计245000元,显然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三、什么是民间借贷的“两限三区”?民间借贷的“两限三区”是如何划分的?
1、两限:即对于民间借贷,根据司法解释,现在分为“两限三区”既以年利率24%和36%作为两条界限;
2、三区划分:
第一区间:24%以下受到法律的保护,叫做司法保护区。
第二区间:24%到36%之间叫做“自然债务区”,双方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管,但是不受法律强制保护。
第三区间:36%以上的部分称之为“无效区”,法律绝对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