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又怕再次被暴打该怎么办?曹辉律师团队来支招
【张家港专业律师网】导读:屡次被家暴,无法忍受,想离婚,但迫于丈夫的暴力又不敢再次提出,是本案当事人最无奈的现状,原来,同在一个屋檐下,夫妻二人经常不说话,均靠传纸条沟通,如今发展到家暴的阶段,女方无法忍受,遂从心里选择离婚。。。下面请看案例详情:
一、多次遭家暴被打住院 想离婚又怕再次被暴打该怎么办?
近日,一个清瘦的女性神情恹恹、无精打采地找到本律师团队。原来胡某最近接连遭受了丈夫李某两次家暴,实在无法忍受下去,希望能够和李某离婚。工作人员了解,李某以前就有过家暴行为,但胡某一提出离婚,就会再次遭受李某的暴力,胡某害怕,不敢再提离婚。
这几年,两个人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是经常相互不说话,有事通过纸条沟通,胡某也没有受到过李某的打骂。
但是最近,李某又连续对胡某实施家暴行为,因为情况比较严重,几次都进行了报警处理并去医院进行了检查治疗。
现在胡某决心要离婚,但又担心遭受李某打骂,遂向本律师团队咨询怎么样才能妥善离婚?
二、事实与法律依据:
1、根据胡某的叙述,在近期遭受的两次家暴,胡某均已报警,并且也去医院进行了检查治疗。本律师团队提醒胡某一定要注意保存好报警回执、就医证明、验伤报告、派出所笔录等证据材料。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具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丈夫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胡某在与李某书面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3、对于胡某担心的在此期间再次遭受李某暴力的情况,胡某可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关规定:
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听完工作人员解释之后,胡某决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起诉离婚。
四、律师提示:被家暴、固定证据最重要:
“遭遇家暴后,固定证据最重要”。遭遇家庭暴力,受害人一定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做笔录、验伤,一来是不姑息家庭暴力的恶性,二来也是为自己的维权提供证据。
四、家暴非家事,要敢于对家暴说不:
除了报警以外,当事人还可以向居村委会、妇联等组织求助,同时采取手机录音录像、求助邻居获取邻居的证人证言等方式将暴力行为记录下来。家暴非家事,面对第一次家暴一定要学会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