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 张家港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张家港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挪用公款罪是指什么?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请看详情:

     


    一、挪用公款罪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该怎样进行辩护

      1、准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2、关键要准确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个要件,对此国家立法机关和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解释。

      3、注意区分本罪和贪污罪,在实践中,一般根据是否平帐来区分,平帐的一般按照贪污罪定罪,否则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对于挪用公款后不退还的,则区分是主观上不想还还是客观上不能还,前者按照贪污罪定罪,后者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

      4、注意区分本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资金罪的。本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挪用目的和用途;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

      5、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张家港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

    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现在挪用公款罪是我们现在常见的犯罪之一,现在大家对这个领域还是比较关注的。职务犯罪这些年国家的打击力度还是很大的,揪出来不少国家的蛀虫。那么挪用公款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张家港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那么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违纪13万该怎么处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十三万,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无论是否超过三个月,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辩论结束前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十三万,未超过3 个月的,不成立犯罪。

    各省的具体数额标准不同,参照地标准。一般情况下,十三万在中小城市属于“数额巨大”。

    具体判多少刑期,由法院根据案件的量刑情节与公诉意见、辩护意见确定具体刑期。


    张家港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

    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港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

    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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