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律顾问网】导读:由于该公司在我国打印机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及其所服务的对象都是法律意识较低、小本经营的图文打印类公司,且合同充斥着的霸王条款,因此此前图文类公司无一胜诉。图文类公司总是以质量问题提起反诉或作为抗辩理由,由于质量问题与服务合同不是一个法律关系,,,,,
由于该公司在我国打印机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及其所服务的对象都是法律意识较低、小本经营的图文打印类公司,且合同充斥着的霸王条款,因此此前图文类公司无一胜诉。图文类公司总是以质量问题提起反诉或作为抗辩理由,由于质量问题与服务合同不是一个法律关系,,,,,
一、案情简介
2008年5月,某图文设计中心与日本某打印设备公司签订了打印机设备《购买合同》及《全保服务合同书》,约定由该公司为该图文设计中心购买的打印机设备提供售后服务,以每月的读表数进行收费,首次读表时间为2011年12月。2014年10月,该公司起诉图文设计中心,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打印机服务费9万多元。
二、应诉对策
该图文设计中心称在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打印机设备过程中,频频出现卡纸等故障,多次保修,该公司一直不能排除故障,给该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吴律师发现《服务合同》第一条约定,“为了使甲方(及该设计中心)可以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乙方(即反诉方)对甲方提供定期检查和修理服务”,遂告诉该打印中心可以针对该合同提起反诉,但要尽快搜集相关证据。将诉讼风险全部提示该设计中心后,该设计中心在律师的指导下向法院提起反诉。
三、案件最后结果
法院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本案反诉的技巧:
由于该公司在我国打印机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及其所服务的对象都是法律意识较低、小本经营的图文打印类公司,且合同充斥着的霸王条款,因此此前图文类公司无一胜诉。
图文类公司总是以质量问题提起反诉或作为抗辩理由,由于质量问题与服务合同不是一个法律关系,无法形成反诉或有效抗辩,反诉都被法官当庭驳回。
因为从当事人的角度,机器卡纸、打印效果不好等等影响打印效果的均归咎为机器质量不好,而律师找的角度在于既然合同约定卖方要提供定期检查和修理服务,那么当机器出现问题时卖方能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机器卡纸、打印效果不好等问题能否及时修理好,就与卖方承诺的服务有关了,那么这才能构成本案反诉的理由。
很多时候,看起来简单的案件反而需要更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本案,看起来是简单的服务合同纠纷,但其中涉及的诉讼时效、证据的有效性以及反诉等均对专业素养有很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