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工伤赔偿由谁支付
工伤赔偿由谁支付? 买了工伤保险或者没有买保险的时分,支付人是不是还是一样的呢?下面,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将为您逐个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协助。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依据用人单位能否参与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假如用人单位参与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才能审定的,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才能审定费;
二、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求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规范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规范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布置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自己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假如用人单位应当参与而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作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国度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规范支付费用。
经过本篇文章的引见,各位看官是不是对工伤赔偿有一定的理解呢?假如您觉得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协助,请您把它引荐给更多的人阅读。工伤赔偿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倡议有需求的人最好还是请律师来协助本人处置。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的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